一、自即日起,國內、外出差(單程在五十公里以上、或需在外住宿)宜儘量避免,確有必要時,應依以下說明呈董事長核准後方得出差。
二、本校教職員工若確有必要出差(含國內外參加學術會議者),應於出差日前一個月將經校內核簽完成之出差申請資料送達人事室,由人事室統一彙整後呈董事長核定。核定通過者,方能依規定辦理請假及報支旅費,未於期限前送達者,一律不准。
三、公告前已核准之出差申請,若仍需出差者,請於109年2月5日(三)前將呈准依據送至人事室,人事室將彙整後送董事長核定,逾期未送達者,原核准依據失效。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人事室李嫚云
分機: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