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治小組公告】【更新】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教職員工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說明

一、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4日所發「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109年3月9日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第九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工防疫期間相關請假及差假規定如下:

 假別

請假期間

請假原因

證件

薪資

說明

強制隔離假

隔離治療期間

確定病例者

隔離治療通知書

照給,但因個人因素出國,以致返國後需請假者,不給薪,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1.  給薪者以「強制隔離假(一)辦理,不給薪者以「強制隔離假(二)辦理」

2.  請假期間應包括例休假日及排休,但填寫請假日數時,應剔除例休假日及排休。

3.  請於OA「請假單」之「備註」欄位說明具體情形」

14天

接觸確定病例接觸者

居家隔離通知書

有中港澳或南韓、義大利或伊朗旅遊史者(含轉機)

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定檢通知書

所需時間

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可外出者

相關文件

所需時間

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者

證明家屬受隔離(檢疫)、生活不能自理及身分關係之必要證明文件

不支薪,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防疫假

14天

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第二級國家返國者

電子機票(或飛機票票根)及登機證

給半薪,但因個人因素出國,以致返國後需請假者,以特別休假、事假、病假申請

1.  量體溫超過攝氏38度者,請儘速就醫,經醫師診斷無需採檢送驗者,應銷假上班。

2.  請假期間應包括例休假日及排休,但填寫請假日數時,應剔除例休假日及排休。

3.  請於OA「請假單」之「備註」欄位說明具體情形。

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

醫院檢查證明

給半薪,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至多3天;得配合實際檢驗期間延長天數

量體溫超過攝氏38度者或其他症狀經醫師診斷應採檢送驗者

醫院檢查證明

防疫照顧假

所需時間

因疫情停課,家長其中1人,有親自照顧學童需要

戶口名簿、學生證、子女身心障礙 證明、停課通知(公告)及其他家長未申請防疫照顧假之證明文件

不支薪,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因疫情停課,照顧12歲以下學童、高級中學等學校(含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者、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有親自照顧子女需求者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人事室 馮瑜勳  分機: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