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治小組2021/05/22第一次公告】因應疫情,即日起,擴大申請居家辦公範圍。

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者以居家辦公為原則。

二、除已核准居家辦公者外,一級單位應依業務性質,進行分流上班規劃,若已完成分流上班規劃,請即啟動執行分組居家辦公。

三、申請居家辦公,必須在居家已具有完備的工作設備,以及滿足資訊安全之要求,在不影響單位正常運作的前提下,最長以一週為申請期程,由一級主管依業務性質決定必須到校的週期。可能的週期為:一週居家辦公二日、三日或一週在家、一週在校辦公。

四、申請居家辦公請填寫「長庚大學教職員工居家辦公申請表」(如附件一),並以電子部門內便簽呈送。申請表通過後,即依通過之週期按週至請假系統完成申請與簽核。

五、居家辦公適用期限至指揮中心解除全國三級防疫警戒。

六、二級(含)以上主管,防疫小組成員和本來即為排班出勤者(例如警衞、工務人員、舍監、教官和校安人員等),不適用居家辦公。 *特殊情況,經呈報獲准者, 不受此限* 。

七、政府公告區域性限制移動、地區封閉時,必須啟動分流上班及其他後續必要措施,將依照疫情狀況持續滾動檢討即時公告相應措施,請全校人員持續注意公告內容。

八、有關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頁之防疫專區詳閱最新消息公告。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人事室 黃恬儀主任(分機 : 3859) / 馮瑜勳 (分機 3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