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說明

一、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日所發「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109年2月6日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疫情相關防疫事宜第四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教職員工自中國、香港、澳門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相關請假及差假規定如下: 
(一)強制隔離假:請假期間不影響薪資、年終獎金及考績
1.確定病例者,憑「隔離治療通知書」請假。
2.確診病例接觸者,憑「居家隔離通知書」,實施居家隔離14日。
3.自2月6日起,有中港澳旅遊史者(含轉機),憑「居家檢疫通知書」,實施「居家檢疫」14日。
(二)防疫假:請假期間給半薪,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1.申請獲准至港澳入境者,憑「健康關懷通知書」、「入境健康異常旅客配合衛生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日。
2.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憑「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日。
3.如量體溫超過攝氏38度者,憑「醫院檢查證明」,得請「防疫假」至多3日,並儘速進行篩檢,如檢驗結果為陰性應銷假上班。
(三)防疫照顧假:不影響年終獎金及考績
因中小學學校延後開學,家中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者,家長其中1人,自109年2月11至109年2月24日,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於「請假單」之「備註」欄註明學童出生日期、年齡及就讀學校。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人事室 馮瑜勳 分機:3471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