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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長庚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2月18日更新)

長庚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

108學年度第2學期防疫小組會議訂定並經校長核定(109年2月10日)

一、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如下:

(一)開學選課

    學校選課透過網路進行,若學生無法於選課期間進行網路選課、待學生返校上課後以書面方式協助補選課程。若當學期無法修足最低應修學分數,將以特殊事件處理不受最低修課學分數限制。

(二)註冊繳費

  1. 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教務處申請延後註冊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
  2. 學生所修科目學分若未達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得依所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毋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3. 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限入學者可延至入學後繳交學費,並予以彈性處理。

(三)修課方式

  1. 課程負責教師會藉由數位學習平台(EL系統)提供課程數位教材,包括學習目標、內容及重點整理等資料,幫助學生自主學習。
  2. 老師將逐步自製課程影片上傳到數位學習平台上供學生做非同步學習。

(四)請假、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

  1. 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學務處請假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不受缺課扣考、勒令休學規定限制。
  1. 學生若因應防疫措施缺課,教師應協助提供教材供學生自主學習,並給予彈性評量或復課時進行補救教學,不記錄缺曠課。
  2. 若因群聚感染需團體、班級實施隔離自主管理時,相關課程得配合進行停課。停課期間結束復課的課程得另協調時間補課或以延長上課週次方式補課。
  3. 實習課程補課由教務處協調各系所調整規劃;臨床實習課程學系依據教育部作業原則辦理(請參閱附件「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

(五)考試成績

    本校依科目性質,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科目成績,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六)休退學及復學

  1. 休學申請:教務處會協助學生以通訊方式辦理休學,毋須註冊及繳納相關學雜費用,不受期末考試開始後不得申請休學規定之限制;休學期限屆滿仍無法復學者,得予專案延長休學期限。
  2. 學雜費退回:學校協助休退學學生退回相關學雜費用。
  3. 放寬退學規定:學校得依學生情形專案辦理,使學生不受學業成績不及格退學規定限制。
  4. 復學後輔導:若學生復學時遇有原肄業系所變更或停辦時,學校提醒各系所輔導學生修業。
  5. 延長修業期限:若學生修業期限屆滿仍無法修畢應修科目學分者,學校得專案延長其修業期限。

(七)學分抵免

依學生情形專案辦理。

(八)畢業資格

依學生情形專案辦理。

(九)資格權利保留

依學生情形專案辦理。

(十)學校相關輔導協助機制

  1. 啟動關懷輔導機制:導師(或指導教授)瞭解學生身心狀況、課業學習、職涯輔導之實際需求,適時轉介相關單位,協助學生渡過困難。
  2. 個案追蹤機制:學生諮商輔導窗口-學務處諮輔組、學生健康窗口-學務處衛保組、學生學籍及修課窗口-教務處。
  3. 維護學生隱私:處理學生就學事宜,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注意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二、有關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頁防疫專區詳閱最新消息公告。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教務處註冊組莊彥容 分機:5980

              教務處課務組吳淑貞 分機:5032

              教務處課務組黃慧潔 分機:3933

              教務處研教組林玉玫 分機: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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