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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治小組公告】國內外出差(含學術會議)、個人因素出國應先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得出差、出國。

一、依據110年1月25日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鑒於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逐漸升高,自即日起,國內、外出差(單程在五十公里以上、或需在外住宿)及個人因素出國宜儘量避免,確有必要時,應依以下說明呈准後方得出差、出國。

二、本校教職員工若確有必要出差(含國內外參加學術會議者),應於出差日前一個月將經校內核簽完成之出差申請資料送達人事室,由人事室統一彙整後呈董事長核定。核定通過者,方能依規定辦理請假及報支旅費,未於期限前送達者,一律不准。

三、另重申,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前,同仁仍應暫緩個人因素出國。若經主管勸說仍決定請假出國者,不論於平日或假日出國,均應於出發日前一個月提報「長庚大學防疫期間請假/假日出國申請表」(如附件一)及簽訂「切結書」(如附件二) ,簽核至主任秘書,核定通過者,方能依規定辦理請假作業。返國後,應申請強制隔離假(二)居家檢疫21日(居家檢疫14日+離校自主健康管理7日),不得到校,並應至本校防疫專區/通報系統開始進行每日體溫監控填報。

四、 若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缺口或謊報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學校獎懲規定追究責任。

五、 有關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頁之防疫專區詳閱最新消息公告。


長庚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

聯絡人:人事室 馮瑜勳 分機: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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